最近更新時間:2023.06.14 11:33:50
首次發佈時間:2023.06.14 11:33:50
虛擬數位人專用條款
1.專用條款的適用性
1.1 本專用條款適用於您向火山引擎訂購和使用的虛擬數位人產品/服務(「本服務」)。
1.2 一旦您訂購或(和)使用了本服務,本專用條款將與(1)火山引擎官網公示的《火山引擎服務條款》與《火山引擎隱私政策》,(2)《產品和服務協議》, (3)訂購協議/服務訂單,(4)《服務等級協議》(如有),和(5)服務規則等所適用的其他協議共同構成您與火山引擎之間就訂購或(和)使用本服務的完整協議。
1.3 本專用條款未明確約定事項,將遵照您與火山引擎所訂立的其他所適用協議或服務規則的約定。
2.服務使用規則
2.1 您瞭解並同意,本服務均由火山引擎提供技術工具自動完成,除非另行約定或(和)為履行本協議下的特別義務(例如在適用情況下進行故障排除、檢測等),火山引擎對服務過程及結果不進行人工幹預。因此,火山引擎對基於技術工具自動生成的內容(「生成內容」)的準確性與合法性不做承諾和保證,您在使用和發布前應對生成內容做相關審核和校對,並對使用行為和後果負責。
2.2 服務及內容授權。除另有約定,火山引擎特此授予您一項非排他的、不可轉讓或再許可的、有時間限制的、可撤銷的、僅在中國大陸地區自行使用本服務的權利。如生成內容所包含的火山引擎授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火山引擎為您提供的音色、虛擬形象、圖片、特效等),火山引擎授予您一項僅在中國大陸地區範圍內、服務期限內有效、不可轉讓許可及有限目的的使用權利。您應在完整使用生成內容的前提下使用火山引擎授權內容,不能超出前述許可範圍為任何目的使用、複製、轉載、傳播、廣播、播放、展示、改編、彙編、演繹、翻譯、提取、表演、出售、授權、製作衍生性商品等。您進一步同意,除本合約目的以外,您不得單獨使用或授權他人單獨使用任何火山引擎授權內容。
2.3 火山引擎將保留所有未明確授予您的權利。若您超出本協議約定的授權範圍使用、複製、發行、傳播、轉讓、再授權、出租火山引擎向您提供的任何資源、技術支援和服務等(包括向您的關聯方轉讓、再授權、出租),火山引擎有權立即終止服務,並要求您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但雙方另行磋商一致並簽署補充協議約定的除外。
2.4 特別提示您,您應依照相關法令的要求正確使用產生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依據《網絡音視頻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您應以顯著方式標識,相關生成內容是基於深度學習、虛擬實境等新技術新應用製作的非真實音視訊訊息。因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損失均由您承擔。
2.5 您應對您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您的使用者資料)來源及內容負責,並謹慎判斷資料來源及內容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於遵守適用的個人資訊保護及資料跨境傳輸法規) 。
2.6 火山引擎不會故意識別、提取、收集或單獨儲存用戶資料中可能包含的個人信息,不會將您的用戶資料中可能包含的個人資訊和火山引擎掌握的其他數據進行關聯或融合。為履行本協議目的和提升服務質量,您同意並授權火山引擎在對用戶數據採取匿名化處理等保護措施的前提下,使用相關數據改進服務和優化模型,並在完成改進和優化後刪除相關數據。
2.7 基於與您的合作關係,您同意火山引擎在其官方網站和市場活動中製作、發布有關您使用本服務的案例,火山引擎可將您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您的名稱、商標、標記、標誌、LOGO等)作為商業案例用於商業推廣活動,如製作為宣傳資料,如新聞稿、廣告、宣傳冊等。如您不同意火山引擎的上述使用,可以透過公開的聯絡方式(官方網站內信、郵件、400電話)或您的商務人員與火山引擎聯絡。
3.服務試(使)用說明
3.1 火山引擎可能透過邀測、公測等方式,為您在一定期限或(和)額度內提供免費服務,具體以火山引擎公佈的資訊為準。在免費期間或(及)額度內,您不需支付費用,火山引擎不排除日後收取費用的可能,屆時火山引擎將提前在網站內合適版面發佈公告或發送站內通知等方式公佈收費政策及規範;若收費期開始後您仍使用相應服務的,您應按屆時有效的收費政策為繼續使用的產品/服務付費。
3.2 在免費試(使)用期間,火山引擎會對服務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技術支撐,但不對任何服務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諾,《服務等級協議》將在您開通使用產品和服務正式發布版本後開始適用。
4. 服務特別說明
4.1 虛擬數位人形象租賃及客製化服務
(1)火山引擎為您提供虛擬數位人形象租賃及客製化服務,如您選擇訂購該服務,火山引擎將與您另行簽署協議或書面確認具體服務需求。
(2)您瞭解並同意,為使用真人形象和/或音色客製化等服務,您需取得並提供權利人的授權文件。因真人形象和/或音色權利瑕疵造成的任何風險和損失,由您自行承擔。